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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为保护森林建言献策 还利于民是护林之本

2014-3-12 22:26:32      点击:

       仅从固碳释氧功能来看,森林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库,地球上绿色植物吸收的二氧化碳中森林占了70%;空气中60%的氧气是由森林植物产生的。因此,加大林地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测算,我国森林植被的总储碳量达到84亿吨,年吸收二氧化碳约4.5亿吨,在减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我国林业保护和发展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议。

建议一:

坚守林地保护红线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唐明告诉记者,伴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不容乐观,我国目前的森林覆盖率排在世界第136位,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日益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生态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突出。

       唐明说,大气污染、水土流失、荒漠化(石化、沙化)、草地退化和外来生物入侵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天然植被遭到破坏,大大降低其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

       目前,我国林业正处在恢复发展阶段。森林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功能不强、分布不均的基本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生态资源不足与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地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流失,坚守林地生态红线。

      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国家应出台有关规定,提高征占用林地的林地补偿、林木补偿以及安置补助的标准;尽快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充分考虑物价水平和森林植被恢复难度。

       就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农工党中央建议,科学制定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从2014年起有计划、分步骤地将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继续实施退耕还林。

       此外,农工党中央还建议,加大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投入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利用3~5年时间,使全国林业工作站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尽快出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明确中央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值增值。

建议二:

利用乡土树种建设生态林业

       农工党中央提案指出,人工种植林,多为单一物种或外来的经济林木,如松树、杨树、杉木、橡胶和速生桉树等,在一定的阶段,通过大面积的单一人工林种植,无疑增加了碳汇,为生态建设做出了贡献,但从长远的国家战略和人民福祉考虑,更应该充分开发和利用乡土树种,进行国家生态林业建设。

       农工党中央提案强调,应转变发展理念,将过去对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单一追求转变为提高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森林覆盖率的复合目标,将单一外来物种的种植模式转变为由当地多个乡土树种组成的“近自然林”混合种植模式。

       农工党中央调研发现,以林地“一张图”为基础的林地变更调查试点效果非常好,建议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快实现全国范围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

       农工党中央还建议,林业部门牵头对全国乡土树种培育栽植进行整体规划,出台指导性意见;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当地乡土树种发展规划。加大政策引导,把种植乡土树作为民生产业扶持发展,建立奖励机制;同时,开展试点示范,引进有实力公司,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乡土珍贵树种种植基地。加强技术培训,举办乡土树种营造林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农民栽培技术。

       针对可利用土地面积减少,宜林地更加匮乏的实际,唐明建议,应科学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设置现代林业发展方案;加大生态脆弱区造林研究的支持力度,开展干旱、盐碱、贫瘠化、荒漠化和采矿遗地等困难立地条件造林技术的研究,尤其是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区,为防止食物链影响人类的健康安全,要禁止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选择适宜林木造林,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发展。

建议三:

发挥林权作用保障农民财产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阐述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时强调,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唐明表示,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林权、效益和补偿机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引入现代管理体系,改进森林经营方式,鼓励全社会参与,提高参与保护群体的积极性。

       从我国集体林业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看,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着眼于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要在确保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前提下,规范林权流转,允许农民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开展林业产业化经营;还要进一步完善林业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保险、林业产业市场化改革等相关政策和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简便、有效的林业统计和考核评价体系。

       “要把退耕还林和发展现代林业与老百姓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的改善结合起来,随着经济社会水平的提高,有必要对退耕农户的补助延长期限和增加标准,使他们有长期稳定的收入。”唐明强调,只有兼顾农民利益的保护,才是对生态资源更积极、更持久的保护。

      就目前而言,完善集体林业制度改革,关键是加强林权流转管理。无疑,林权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发挥林权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目前,我国已经有近9000万农户取得了林权证,为进一步林权改革打下基础。但目前在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林权流转的制度化和规范性。

       民建中央提案指出,林权作为国家、集体和个人对森林、林地和林木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集合,其流转应在规范的法律规定体系下运行。但在实践中,林权流转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林权流转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森林法》、《物权法》等法律对林权流转有原则性的规定,但缺少具体实施细则。另外,还存在未建立专业林权评估机构、风险保障转移机制的缺乏、集体经济组织缺乏一定的经济和法律意识等问题。

       因此,民建中央建议,在制度和法律层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交易各方提供清晰明确的操作规范;建立林权交易中心,作为林权流转提供交易的平台;加强林权的保险程度,为林权交易各方提供相应的保险品种,为林权流转提供有力后盾;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和法律意识。

       唐明表示,由于森林的长效性,需要几十年才能形成高质量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其应有的生态功能。因此,建议将建设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重大生态修复等林业工程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大力发展现代林业,把建设秀美山川变成实实在在的生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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